法国文豪福楼拜说过:艺术和科技,总是在山脚分手,又在山顶相遇。这句话的正确性,在元宇宙被推出的当下,再次得到了验证。

在人类的历史长河里,艺术大部分时间是和哲学、宗教归于一类的,探讨的是人类一时无法用科学解释的内心困惑和对宇宙的思考。但在科技进步到相当程度的今天,我们被告知,人类非但不是无知的,而且可以创建一种叫元宇宙的东西,一个虚拟世界和现实世界互联交织的崭新生存空间。人类俨然变成了新的造物主,不仅要创造出虚拟世界里的自己,而且还要造就虚拟世界的万物。就我们当前的科学认知,现实世界差不多也就是地球表面那么大,地球之外也就是登陆个月球,但虚拟世界却是真正的无边无际,每个人都可以拥有自己的山河,自己的星球,自己的宇宙,那里的空间将远远超出任何人的想象。不知有没有人想过这样的问题,上帝在创建我们这个现实的世界时,手头有没有拿着建筑图纸?他在用泥巴塑造亚当之前,是否画了自画像或是设计稿?所以,当我们自己成为造物主时,我们的创意又会是怎样的呢?于是,当我们用高科技去为自己做些有趣的事情的时候,对艺术的需求和独占性突然就变成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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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受欢迎的《星球大战》电影系列,极好地诠释了创意的非凡力量。导演乔治 卢卡斯在电影开拍前,就花费巨资打造了影片所需的所有形象包括外星人、宇宙飞船、机器人和星球场景,甚至还搭建了各种各样的模型,这些模型无异于现在的3D建模。卢加斯从第一部开始打造的艺术造型基调成就了星球文化,成就了《星球》系列电影,成就了电影特效、后期制作,成就了相关的游戏和玩具产业,创造了巨大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。而所有这一切的开始,只是一个没有剧本的电影创意。让这一切成功的,则是导演的艺术性和无与伦比的想象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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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的先秦古籍《山海经》让我们知道,我们的祖先是以何等超级的想象力来描绘他们或许仅是听闻的地理、动物、植物和神话。那么过了2000多年,人类的想象岂不是应该更加的为所欲为呢?那些交易的NFT生成艺术作品,可以让我们对现代人类的想象力窥见一斑,但这也仅是很小的一部分,NFT目前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,作品展示能力和适用场景还存在较大的局限性,所以现阶段表现出来的艺术创造力还远未达到令人惊叹的程度。比如空山基的一条在深海悠游的机械鲨就被认为是一件超凡的NFT作品,但当它出现在未来的游戏场景或会议幕墙上时,或许并不会象今天般受到世人的关注。认定元宇宙的人,一定会虔诚地相信,区块链生态无所不能,而人们对艺术加密版权和NFT的需求将是宇宙量级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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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创意角度来说,艺术家应该是最先与元宇宙相拥的一部分人群。那么艺术家拥有非凡的想象力是否就足以去迎接元宇宙的来临了呢?答案是一个大大的NO。或许,艺术家们要做出五个方面的改变,才有资格去领略元宇宙的蓬勃生机。

第一是观念的改变:鉴于元宇宙的实用性,艺术创作的目的更应该是为了让使用者去获取更多美好的体验,特别是创造出现实世界不能给与的美好的视觉感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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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是手段的改变:创作不能再停留在物理材料上,而必须与数码工具、计算机软件和程序相结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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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是产出的改变:创作不能停留在2D和物理装置,而必须能形成3D、动态,配合声光,甚至把自己的艺术创意给到计算机让它自主随机生成不同的作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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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是角色的改变:创作不再是单打独斗,艺术家更应该变为团队的一份子,自己主要从事艺术创意的导入,提供艺术底稿,而把技术、故事交给其他团队伙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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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是模式的改变:艺术家不应再依赖于一幅幅实物作品的销售,而是要靠卖版权(NFT给原创作者的永远收益分成权利)、卖数量(版权周边开发形成的次级NFT销售)、卖版权许可(版权NFT的许可权交易)等多重商业动作来实现自身艺术价值的最大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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艺术家们,不是你不明白,只是元宇宙变化太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