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拱北海关隶属闸口海关查获3批旧钱币,经鉴定,共有23枚为国家禁止出境的一般文物。

据了解,3批涉案文物均从出境旅客行李物品中查获,包括17枚清代铜币和银币,4枚民国铜币和2枚外国钱币。目前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。

拱北海关提醒,文物属出境禁限物品。旅客如携带、托运或邮寄文物(含已故现代著名书画家的作品)出境,必须向海关申报。海关凭相关许可证明放行。携带文物出境不向海关申报的,一经鉴定为禁止或限制出境文物,海关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将予以没收或进行处罚;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,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对于依法没收的文物,海关将定期移交文物管理部门处理。